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/01/20 星期一 12:30
新北市一名透過仲介購買中古屋的消費者,裝潢時才發現房屋根本就傾斜一邊,消費者向消保官申訴,但消保官找來房屋仲介,雙方因認知不同協商破局,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後續採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;也建議其他的消費者,中古屋因經歷長時間使用,屋況好壞牽涉未來使用年限及保存價值,如果屋主隱匿房屋瑕疵不告知,消費者事後除了修繕麻煩,再去訴訟求償也是曠日費時;因此建議購買前就要多方打聽了解屋況。(李書璇報導)
日前有消費者向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投訴,表示四個月前透過不動產仲介買下一戶中古公寓,但裝潢時師傅告知房屋歪一邊,消費者請來土木技師公鑑定,確認房屋左右兩邊水平位移17公分,傾斜率1/90,但不影響房屋安全性;消費者認為前屋主及仲介交易前都沒告知房屋有傾斜,消費者憤而向消保官申訴,要求解除契約退還價款,消保官召開協商會議,仲介公司表示房地已移轉,無法協助消費者解除買賣契約,只願意退還買方仲介費全部共10萬元,但消費者拒絕接受,堅持仲介須協調前屋主出面解決,但仲介無法承諾消費者訴求, 最後協商不成立。
對此消保官陳世欽說,房屋仲介公司既然與消費者簽訂委託承購契約,消費者也付仲介公司服務報酬,仲介公司即要善盡注意義務,如果有過失導致消費者受有損害時,仲介公司也要負賠償責任;而此案雖然協商破局,但他說消費者已經準備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進行房屋價值鑑定,來做為房屋價值減損的依據,在前屋主不出面解決問題前提下,消保官也建議消費者循司法途徑解決,雖然耗時較久,但對消費者權益比較可以充分保障。
消保官也呼籲消費者在購買中古屋時,除了聽取仲介銷售說明,一定要實地瞭解屋況,詢問鄰居瞭解房屋歷史;對於交易細節也要多做功課,主動參與交易過程及契約訂定,不要一味被動讓仲介主導交易,比較能避免產權移轉後為解決糾紛而須面對衍生的棘手問題及費用。
出處>>> http://house.cnyes.com/News/tw_invnews/Content/20140120123002974971110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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