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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04月29日 00:04

 

 

東森新聞白汶平、黃淳璟/台北報導

新北市有位許先生,1年多前用自己的名字買1個停車位,1年多後要賣,卻收到通知要繳交售價10%奢侈稅,讓他大呼不公平。實際詢問房仲專家,因為不動產不管金額多少就是會徵奢侈稅,不像購買飛機、名車有300萬課稅門檻,因此即使是1、200萬的停車位,2年內賣出還是符合奢侈稅課稅標準。

平停車位很搶手,但要小心買了停車位,2年內轉手得付奢侈稅金。小小社區停車位,在台北市要200萬起跳,不少人以為奢侈稅課稅門檻是300萬以上,因此2年內轉賣停車位不會被課稅。房仲專家陳泰源指出:「不動產不管金額多少就是會課稅。」

 

新北市許先生和媽媽住在中和大樓內,1年多前花了上百萬買了大樓地下停車位,1年多後媽媽要賣房子,他也順道賣掉停車位。沒想到接到通知須繳納10%奢侈稅金,讓他大呼不公,因為房子是媽媽的,他只擁有一個停車位,也才用不到2年,還是自己用,課奢侈稅會不會太搶錢了?

房仲專家表示:「因為車位除了車格本身,還有含車道公設,加起來都是有權狀的不動產。」買車位也包含公設,其實不僅平面停車位,像機械式即使是上層車位,也算是不動產,若符合2年內買賣條件也要被課奢侈稅。

不管車位是單獨銷售還是合併房屋銷售,而且不分自用或非自用,從賣出隔天算起30天內都要到國稅局繳納,使用1年內出售的要繳售價15%的奢侈稅,1年以上2年內出售,奢侈稅10%。如果逾期未繳1年內查獲罰金會是漏繳額度的1倍,自行補繳好一點,罰金只有漏繳額度0.5倍,但嚴格算來還是筆不小費用。國稅局強調,如果是房仲或代書沒說清楚,可以透過消保單位協調,但還是得靠民眾自己多留意,以免因小失大。



原文網址: 中和男買車位自用 2年內交易被課10%奢侈稅 | ETtoday生活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429/351416.htm#ixzz30GVipk5S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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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4-10

 

商業周刊-女人購屋聖經 撰文/蔡婷如 攝影/陳志亮

 


姊妹共同購屋 房貸取代房租

 

女人總想找個依靠,如果男人不可靠,不如買間自己的小窩。室內設計師潘昭樺,和兩個妹妹共同買了一間房子,是個專屬女人的小世界。

「單身女性總想買一間屬於自己的小窩,無論生活中忍受了多少的挫折或不開心,至少有個窩可以盡情撒野做自己。」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彩田舍季設計師潘昭樺如此認為。

 

 

 

 


3姊妹合力 買屋變輕鬆

 

在依循著自己的品味,打造出緩慢氛圍的住家中,與潘昭樺聊起7年前的買屋經驗,她說,其實當初買房純粹只是緣分。當年,昭樺和妹妹都已經離家工作,各自租屋住在台北都會區,父母親則住在新店的老家裡。看著3個女兒每月辛苦的工作繳房租,於是父母建議3姊妹一起買屋,住在一起不但可以相互照應,且房租正好可以繳付房貸。潘昭樺與妹妹們也都認同父母親的想法,畢竟3人都自認為不擅長理財,如果可以一起買屋,那麼房租便不再像是丟進垃圾桶般,而是實際投資屬於自己的房子。

對於購屋的地點,3人倒是很有默契,以新店老家的周邊做為第一首選。「當初各自租屋,就是因為每個人的工作地點不同、也都有自己喜歡的區域,既然選擇住在一起,當然要兼顧彼此的生活喜好。」於是,從小到大住的新店,就成了最公平、也最適合的區域,加上與父母親住得近,一家人也可常相聚、共享天倫樂。

此外,老家鄰近捷運淡新線的新店區公所站,對於不會開車或騎車,卻又必須東奔西跑的潘昭樺來說,無論是前往台北市中心上班或洽公都相當便利。因此,經過評估且綜合3姊妹的買房需求,於是鎖定新店專心尋找合適的房屋。

 

 

 


找房如戀愛 隨緣和努力

 

找房子就像談戀愛,一切需要緣分,但也必須付出相當的努力。起初,找房子的過程並不順利,看了不下數10間房,卻沒有特別喜歡的,而且昭樺和妹妹們個性都屬於率性自在,挑屋時也就隨緣不強求。尋尋覓覓後,終於找到3個人都喜歡的房子,雖然僅單面採光、但日照充足,巷口有綠地,步行至新店熱鬧的主幹道中正路上,僅需10分鐘。

潘昭樺說:「因為下班晚,有時忙了一整天都沒時間吃東西,所以希望回家途中就能買到吃的,而且選擇性要多,否則會有勉強餵飽自己的感覺。」中正路因為發展很早,鄰近區段即使深夜也很熱鬧,有時候假日閒來無事,還可以到中正路上的傳統市場採買食材、回家料理,享受洗手做羹湯的樂趣。其實買房的背後,還有一段小故事⋯⋯。當初潘昭樺看到這間房子非常喜歡,於是馬上付了斡旋金給房仲,但事後屋主卻因有其他考量暫不出售,只好失望的繼續找房。

然而,3個月後又看到這個案件再度出售,且售價還比之前貴了約200萬,找了房仲業者打聽,才知道屋主想要重新裝修、藉以提高售價。從事室內設計的潘昭樺仔細評估,發現這間將近20年的舊公寓,就算再怎麼壓低預算,還是得花近200萬元翻修;如果屋主只因為想多賣200萬元而有此打算,根本不敷成本。

於是,她透過仲介建議屋主三思,而屋主也找了設計公司估價,發現確實如她評估。最後,雙方重新談價,終於順利買下這間公寓。

 

 

 


自己的房子 就是永遠的家

 

住了7年多,潘昭樺對於地段的挑選有了不同的心得,因為她發現,工作室在建國南路、洽公也以台北市內為主,住家附近有沒有大眾交通工具並不重要,最重要的就是要離台北市近、能最快進入市中心。「從捷運新店區公所站直行,就能進入台北市中心。如果時間夠、天氣好,則可出門搭公車或坐捷運;倘若時間緊迫,一出巷口跳上小黃就能直衝目的地。」

潘昭樺很開心和妹妹們一起買了這間房,屋內的空間和陳列,都是來自於她的用心設計。「將租金拿來付房貸,就像每月固定的儲蓄,當妳知道這些錢是用來投資自己的房子,就會更加安心、也不必煩惱搬遷問題,因為,這裡就是永遠的家。」

 

出處>>> 台灣房屋.女人當家 http://woman.twhg.com.tw/guide_detail.php?eid=2564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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