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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者紅色子房  2014-04-24

來源:zoetnet@flickr, CC BY 2.0

讀者提問:

 

我們是新婚夫妻,大概有一千萬的預算可以買房。有人建議我們買在市區比較保值,但因為市區房屋單價高,所以看來看去房子都很小,估計再生一個小孩就不夠住了吧!也有人建議我們買在郊區,房子相對較大,甚至可以有前庭後院,但是上班車程遙遠,若是加班到了晚上很怕趕不上車,附近生活機能也相對不足。請問,該怎麼選擇呢?

 

子房觀點:

 

如果把「買房後的生活」,看成是人生旅途的一部份。你要如何選擇房子,就跟你如何安排旅宿一樣簡單。

 

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安排自助旅行的經驗?

 

如果是很緊湊的行程,一路玩到晚上八點才check in,隔天一早七點又要出門集合,也許就會選擇市區車站附近交通方便的小旅店。畢竟,只要有好床可以睡,有熱水可以洗澡,早餐也不用太豐盛,走幾分鐘就可以搭地鐵就夠了。覺得房間太小?其實因為待的時間短,空間再大設施再多也可能享受不到。

 

同樣的,對於習慣緊湊安排生活的人,比如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,下班還有應酬生活,三不五時一群朋友約唱歌,早起還想騎U-bike去上班的人,住在市區真的是唯一選擇。怕太小?巷口7-11是你的廚房,隔壁特色咖啡店是你的書房,百貨公司是你的試衣間,有了iPad就不需要留客廳擺電視。買房預算有限?如何有效率的運用室內空間,加上善用市區完善豐富的生活機能,你會發現其實你們全家人的「生活空間」也不小。

 

回到旅行的思維,如果是安排很悠閒的行程,比如說一泊二食的高級溫泉度假旅館呢?來到小鎮,下午三點就早早check in,伴隨窗外陽光鳥鳴,在SPA床上按摩睡個午覺,五點靜靜地泡湯沈思,七點享用女將服務的懷石料理,九點睡前再去露天溫泉泡湯看月亮,隔天睡到自然醒。待在這樣的溫泉旅店,享用「慢活」的體驗,幾乎足不出戶也沒有關係。

 

同樣的,對於習慣悠閒安排生活的人,比如準時下上班,上班不用打卡,有網路就可以處理公事,假日喜歡宅在家看書、看影片、睡覺、逗養寵物,研究食譜自己下廚,洗澡可以洗半個小時的人,住在郊區其實如魚得水。房子夠大,就可以在裡面完成生活所需。即使外頭沒有7-11,一周一次的Costco大採買,也夠用一整個星期。

 

至於有人說,買在市區比較保值,甚至可能增值,其實很多目前看來都是「事後諸葛」。如果真要談財務效益,紅色子房曾經寫過「買房10+25的成功人生公式」,買房前10年(比如30-40歲)重增值,鎖定有增值題材的新興重劃區,為了賭10年資產翻倍換屋;買房後25年(比如40-65歲)重保值,鎖定價格穩定的市區,畢竟65歲以後就要「以房養老」,可不能讓銀行低估了價值。

 

但是,房產增值或保值,還不就是為了過自己想要的生活?

住市區還是住郊區好?先認識自己喜歡哪一種生活類型,再做決定。

畢竟,先有好的「現在進行式」,談「未來式」的增值才有意義。

 

 

 

作者簡介_紅色子房

紅色子房,CCIM美國國際認證不動產投資師,現任外商房地產投資顧問,香港私募基金董事,台北科技大學兼任講師,Yam房價網主持人。曾擔任行政院機要專門委員、建設集團規劃總監、日系商場規劃專案等職務,產官學界十數年經驗。文章同時兼具財經人冷靜理性的剖析,以及建築人化繁為簡的創意。筆名「紅色」代表創新積極,「子房」則以西漢著名軍師張良自許,成為讀者買房自住投資「吾之子房也」。

 

出處>>> http://www.businessweekly.com.tw/KBlogArticle.aspx?id=7549

 

----------台灣房屋地產集團  台灣房屋  高鐵站前直營店  03-6675998 竹北市文興路二段521號----------

 

2014年04月28日

自用轉手仍須繳10% 民批坑錢

民眾若單獨購買車位,未滿2年賣出還是會被課奢侈稅。林琨凱攝

【張菱育╱台北報導】名下沒有房屋、僅有一個車位,小心二年內賣車位也要課奢侈稅喔!新北市中和區許先生與母親同住,房屋在母親名下,他加買車位自用,之後母親售屋他一併賣掉車位,才發現會被課奢侈稅,氣得罵政府太坑錢。


許先生說,母親是過了奢侈稅二年閉鎖期後才賣屋,所以沒有奢侈稅問題,他則是搬去住了之後、有了停車需求才再買車位,因此車位持有年限不到二年要被課售價百分之十的奢侈稅,他心有不平,但不繳會被罰更多錢,許先生氣憤表示,「名下完全沒有不動產,買個車位自用,卻還要被課奢侈稅,很不合理。」

 

沒申報恐罰1倍

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表示,不管是自用或非自用的車位所有權人,持有車位未滿二年出售,必須在轉讓或賣出次日起的三十天內,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主動申報繳納,或也可由其他地方國稅局代收。
但若被查出未如期申報,據「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」規定,一年內第一次查獲,將處以漏稅額度的一倍罰鍰;若自行補報、補繳,則處零點五倍罰鍰,其中首次補報補繳僅處零點二五倍罰鍰。

對自用者不公平

國稅局指出,自奢侈稅實施以來,已發生不少因民眾對規定不了解,而未如期申報的狀況,對此也會加強宣導。另外,也有房仲或代書不清楚稅負規定,轉告錯誤訊息給消費者的情況,但是此屬仲介與消費者雙方的糾紛問題,民眾可透過消保會協調,爭取自己的權益。
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汪靜雯指出,停車位不像房屋有分自用或非自用,只要持有期間未滿二年出售,就會被課徵奢侈稅,就算是與房屋合併銷售,只要停車位持有未滿二年還是要課稅。
針對許先生這樣就算是自用、也還是會被課稅的案例,汪靜雯認為,「雖然政府這樣規定,是為了防止有人頭戶,去做短時間的停車位買賣,但是對真正自用的民眾,的確較不公平。」

僅能貸款約5成

上班族阿傑也說,買車位課稅很合理,但若是自用且因為不需要該車位而賣出,應該可以免課稅。
群義房屋復興科技店店長楊文權提醒,民眾購買車位,要注意該車位產權是否獨立,且若是機械車位,要注意維修、保養等的車位安全性問題,若超過二十年的機械車位乾脆「以租代買」,而且要注意的是,車位僅能貸款五成左右,若社區屋齡太舊,可能無法貸款。

買賣車位注意事項

◎申報規定
不分自用或非自用,購入未滿2年皆須課奢侈稅;轉讓或賣出次日起的30天內,向國稅局主動申報繳納
◎課稅比率
1年內出售繳15%稅率、持有超過1年~2年內繳納10%
◎未申報罰則
1年內第1次查獲處漏稅額度的1倍罰鍰;若自行補報、補繳,處0.5倍罰鍰(首次補報補繳者處0.25倍罰鍰)
◎貸款問題
僅能貸5成左右,太舊恐無法貸款
◎安全性
機械車位注意維修保養等問題,避買超過20年的機械車位
◎出脫問題
相對於房屋,獨立產權車位較難脫手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出處>>> 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40428/35795515/2%E5%B9%B4%E5%85%A7%E8%B3%A3%E8%BB%8A%E4%BD%8D%E8%A2%AB%E8%AA%B2%E5%A5%A2%E7%A8%8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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