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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/楊文琪 2014-02-21
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昨(20)日指出,將修改豪宅稅(高級住宅加價課徵房屋稅)課稅標準,由以「棟」認定改採按「戶」認定,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。
北市稅捐處指出,此舉是為使高價房屋評價更符合量能課稅原則,避免部分高價房屋因該棟房屋符合高級住宅要件的戶數比率未達70%,免列為高級住宅所產生的不公平情形。
台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,調高台北市房屋標準單價及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,將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,作為房屋稅、契稅依據,估計北市府明年將增加5億元房屋稅收。
出處>>> 台灣房屋.研究智庫 http://news.twhg.com.tw/trend_content.php?ojb=304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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